福安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2022年01月23日)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根據《條例》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具體目錄請點此(鏈接)。
(二)公開形式
1.“福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dzx.net.cn/
2.“福安市人民政府”微信公眾號
3.廣播、電視、報刊等其他形式
本機關同時在福安市檔案館、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為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福安市檔案館地址:福安市上杭路22號市委大院內
聯系電話:0593-6382553
福安市圖書館地址:福安市陽頭街道廣場北路10號
聯系電話:0593-6551096
(三)主動公開工作機構
福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股
咨詢電話:0593—6381067
傳真號碼:0593—6587817
電子郵箱:fazwgk@163.com(本郵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僅供答復使用。如需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請到依申請頁面在線提交。)
通信地址:福安市中興西路16號市政府辦信息公開股
郵政編碼:355000
咨詢時間:冬令時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時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編排體系
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號 |
組配分類 |
發布機構 |
名稱 |
來源 |
文號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瀏覽次數 |
1.索引號:按索引號編碼規則生成,每條信息的標識符。
2.組配分類:信息所屬目錄的分類代碼。
3.發布機構:信息公開發布單位的名稱。
4.名稱:是指該信息的標題。
5.來源:發布信息的單位或信息轉載來源網站。
6.文號:信息的文件編號,對于公文類信息,特指發文字號。
7.成文日期:公文類信息的發文時間,即公文內容中注明的發布日期。
8.發布日期:信息在政務公開平臺中形成的時間。
9.瀏覽次數:點擊網頁查看的次數。
(五)公開時限
依據《條例》規定,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還可以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申請受理機構
福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股
咨詢電話:0593—6381067
傳真號碼:0593—6587817
電子郵箱:fazwgk@163.com(本郵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僅供答復使用。如需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請到依申請頁面在線提交。)
通信地址:福安市中興西路16號市政府辦信息公開股
郵政編碼:355000
咨詢時間:冬令時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時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內容的要求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的,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請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三)申請的渠道
申請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本機關將按照《條例》規定的時限予以處理。
1.郵政寄送
申請人可從“福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福安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下載地址:http://www.ydzx.net.cn/zfxxgkzl/ysqgk/wysq.htm)或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附身份證明郵寄,收件人請填寫“福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股”,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以受理機構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當面提交
申請人可前往受理機構向工作人員當面提出信息公開申請并填寫《申請表》,如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經申請人口頭提出,可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在線申請
申請人可登錄“福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直接填寫并提交《申請表》(提交地址:http://www.ydzx.net.cn/zfxxgkzl/ysqgk/wysq.htm),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4.傳真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傳真提出申請,應填寫《申請表》并在傳真第一頁正面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傳真總頁數,發送傳真后應電話聯系進行確認,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四)答復期限
依據《條例》規定,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延長的期限最長將不超過20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
(五)收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